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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电商遭税务严查补税罚款,五大涉税风险应及时排查!

多地电商遭税务严查补税罚款,五大涉税风险应及时排查!

2024-09-04 22:03 浏览:825 次

私户收款、刷单、买票、虚开、未代扣代缴个税是电商企业常见的涉税风险点。今年以来,多地税务机关启动对电商企业的检查。其中,不乏见到电商企业被处以巨额罚款,甚至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例。有鉴于此,本文拟从今年曝光的多起案件出发,结合电商企业过去涉税风险案例,分析税务机关的处理、处罚是否正确,为电商企业如何应对已爆发的涉税风险提供简要思路,以供参考。

01趋势观察:多地电商企业被税务机关追缴税款、罚款

(一)杭州:电商企业因逃税被罚1.48亿元,取得虚开发票被移送司法

1、服饰电商被追缴税款、罚款共计3.6亿余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开信息显示,杭州某服饰有限公司在2014年1月至2021年6月期间,逃避缴纳税款2.13亿余元,被杭州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并处以罚款1.48亿余元,共计3.6亿元。

2、某电商企业取得虚开发票被追缴税款、罚款,并移送司法机关

杭州某电商企业在2020年期间因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金额357万余元,被税务机关追缴税款128万余元,罚款77万余元并移送司法机关。

(二)佛山:多家电商企业被要求自查或补税、缴纳滞纳金、罚款

1、GMV与申报销售额相差近千万元,电商企业收到税收风险提示函

佛山税务机关采取大税收数据监测手段,发现某电商企业申报增值税销售额与税务机关在各电商平台监测的销售额相差近千万元,据此,对该电商企业下发税收风险提示函,要求其自查并填写《纳税情况自查报告表》向税务机关反馈。

2、某电商企业取得收入未入账、未申报被定偷税,罚款166万余元

某电商企业在2022年4月至6月期间,通过平台销售数字藏品、提供数字藏品转让服务取得1412万余元的收入,没有入账,未纳税申报,导致少缴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认定该行为系偷税,处以该企业少缴税款60%的罚款共计166万余元。

3、某电商个体户取得收入未入账、未申报被定偷税、罚款42万余元

五)小结:电商企业涉税风险不容小觑

从今年以来税务机关所公布的电商企业税务处罚案例来看,多家电商企业因买票、取得收入后未入公账或采取私户收款未申报纳税、刷单被罚案例不在少数。此外,往年的案例中,亦有电商企业因对外虚开、未依法代扣代缴个税,不仅被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且被处以巨额罚款,甚至被移送司法机关,面临逃税罪、虚开犯罪等刑事风险。可见,电商企业涉税风险不容小觑,然而,问题是税务机关的处理、处罚一定正确吗?电商企业在前述涉税风险爆发时,又应如何应对?

02未入公账、私户收款引发偷税风险,应如何应对?

前述佛山税务机关认定涉案主体构成偷税的原因均系企业或个体户未入公账、未申报纳税,嘉兴税务机关认定涉案主体构成偷税原因系私户收取网店收入款项未申报纳税。事实上,从两地税务机关的角度看,电商企业取得收入未入公账、未申报纳税即构成偷税,但果真如此吗?对此,有必要厘清偷税的构成要件。

一)偷税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偷税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不缴、少缴税款的违法行为。该行为构成具备客观行为、主观故意以及损害后果三个方面。

首先,偷税的客观要件共有四类:(1)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2)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3)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4)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其次,偷税的主观要件为故意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

最后,偷税的结果要件为造成了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损害结果。

总结

随着全国八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议的召开,我国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企业面临的财税合规挑战也愈发严峻。摒弃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积极拥抱财税合规,尽快融入税收监管新形势,成为企业确保稳健发展的关键。

财税合规、规范经营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强制规范时代,企业要尽早完成合规改革。从老板树立财税合规意识、学习财税知识开始,降低经营风险,提高企业利润,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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