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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新司法解释下,灵活用工三方主体如何防范税务风险?

两高新司法解释下,灵活用工三方主体如何防范税务风险?

2024-06-23 12:01 浏览:460 次

(一)提高税务合规意识,规范业务流程

如前所述,灵活用工行业仍是国家监管部门关注的重点。对于三方主体而言,均应从自身出发,加强对涉税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税务合规意识。对用工企业而言,在企业成立前,做好人力、税负等成本的测算,合理安排嗣后的交易行为,不应在业务开展后,再去灵工平台后补发票。对灵活用工平台而言,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重视对业务流程的规范,审核好用工企业和灵工人员提交的各类材料,防止被骗或因自身原因错误地开具发票,引发虚开风险。对于灵活用工等高收入人群而言,杜绝以签订“阴阳合同”的方式隐匿收入的行为,如果意欲成立个独等主体,要提高对实质经营的重视度,以防被认定存在偷逃税款行为。

(二)坚守业务真实性,构建完整“证据链”

业务真实性对三方主体而言均是最基本的要求,而业务材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业务的真实性,是未来处理涉税争议最有力的武器。因此,三方主体在业务开展的全流程做好对业务材料留痕、保存、归档工作。

(三)积极寻求专业税务律师解决涉税争议

目前,实践中,对两高新司法解释诸多条款的理解或多或少存在不同。未来,一旦三方主体与税务机关发生涉税争议,甚至被司法机关认定为虚开犯罪、逃税罪,三方主体在税务稽查、行政复议、诉讼、刑事诉讼等各个阶段最好能够把握最有利的时机,及时寻找税务律师的帮助,税务律师能够在法律条文的立法目的、司法实践,行业的经营模式等综合角度,最大程度帮助纳税人将风险化解,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