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信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顾问热线 18665090200
国家税务总局京山市税务局数电发票“全链通”实施方案:数电发票推广政策宣讲

国家税务总局京山市税务局数电发票“全链通”实施方案:数电发票推广政策宣讲

2024-03-04 21:50 浏览:296 次

为做好国家税务总局京山市税务局(以下简称“京山市税务局”)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数电发票”)推行工作,全链条推进数电发票管理与服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2023年年底前基本实现试点纳税人数电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的目标任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荆门市税务局的统一部署,按照先接受数电发票、再开具数电发票的步骤,分阶段推进数电发票“全链通”工作,为纳税人提供数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存储全链条电子化服务,实现税务管理与服务融合畅通,有效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让纳税人充分享受数电发票带来的便利,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二、组织架构

为确保数电发票顺利推进,市局成立数电发票“全链通”工作组,具体如下:

(一)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组  长:市税务局主要领导

常务副组长:市税务局分管征收管理股的局领导

副组长:市税务局分管办公室、法制股、税政一股、税政二股、纳税服务股、风险管理股、财务管理股、组织人事股、党建工作股、纪检组、信息中心等部门的局领导

成  员:办公室、法制股、税政一股、税政二股、纳税服务股、征收管理股、风险管理股、财务管理股、组织人事股、党建工作股、纪检组、信息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职  责:落实税务总局、省局关于推行数电发票的各项决策部署。

(二)职能组组成及职责

工作组下设综合宣传组、系统保障组、技术实施组、风险管理组、纳税服务组和监督内控组等6个职能组,各职能组人员构成和职责如下:

1.综合宣传组

组  长:征收管理股负责人

办公室负责人

法制股负责人

财务管理股负责人

联络员:马志伟  征收管理股

蔺儒兰  办公室

鲁心怡  法制股

成  员:办公室、法制股、税政一股、纳税服务股、征收管理股、财务管理股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落实税务总局关于数电发票工作的决策部署;细化完善数电发票推行工作方案;组织起草数电发票“全链通”实施方案、通知等文件;建立问题上报和反馈制度,组织各职能组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组织开展工作总结和效应分析,汇总统计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工作组会务、公文运转、任务分办、人员管理等日常工作;开展社会正面宣传,利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对工作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进行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外部环境;强化舆情监测,紧盯可能产生的各类舆情焦点,及时有效应对舆情;根据工作所处的不同阶段,提前采取防控手段,及时发现、有效处置相关舆情;针对可能产生的焦点热点问题,研究和统一对外应答口径,给予社会合理预期。

2.系统保障组

组  长:征收管理股负责人

联络员:马志伟   

成  员:纳税服务股、征收管理股、风险管理股、信息中心工作人员。

职  责:统筹推进数电发票相关信息系统上线工作,制定数电发票“全链通”技术保障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数电发票涉及的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决策支持系统、大数据云平台、异地协作平台等总局统推系统的配置工作;完成自助办税终端等本地特色软件的联调对接;统筹解决京山市数电发票上线业务技术问题;研究推进数电发票与财务入账报销归档软件对接和社会化信息协同的系统保障工作。

3.技术实施组

组  长:信息中心负责人

联络员:杨  振

成  员:纳税服务股、征收管理股、信息中心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完成数电发票涉及的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决策支持系统、大数据云平台、异地协作平台等总局统推系统的系统测试;组织本级及下级税务机关完成总局统推系统的升级部署;开展系统运行风险的分析排查,制定数电发票数据安全保护方案;组织本级税务机关开展系统运行监控和运行保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系统运行、网络数据安全等技术性问题。

4.风险管理组

组  长:征收管理股负责人

税政一股负责人

税政二股负责人

风险管理股负责人

联络员:马志伟  征收管理股

林  莉  税政一股

敖秋莳  税政二股

黄  慧  风险管理股

成  员:税政一股、税政二股、征收管理股、风险管理股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运行“一户式”信息归集为基础的网格化管理机制;梳理京山市数电发票风险点,明确各项风险应对措施、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聚焦数电发票的新特点和新要求,研究设置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的风险监控指标;依托增值税发票和出口退税风险分析应对会商机制做好数电发票风险识别、任务推送、联合会商、应对反馈等风险管理工作,统筹组织开展风险应对工作。

5.纳税服务组

组  长:纳税服务股负责人

联络员:龙晗

成  员:税政一股、纳税服务股、征收管理股、信息中心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运行“一户式”信息归集为基础的网格化服务机制;制定京山市数电发票应急工作预案;组织编写系列辅导培训资料,包括宣传引导和咨询解答口径、操作手册、操作指引、培训视频,组织开展一线纳税服务人员培训;配齐办税服务厅、12366热线等一线人员,对内做好一线服务人员培训,对外做好宣传引导、辅导培训和咨询解答工作;依托多种渠道,发布相关培训资料,帮助纳税人和税务人员熟悉政策规定和操作要求;建立健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服务保障体系,及时解决纳税人系统使用、数电发票开具等问题。

6.监督内控组

组  长:法制股负责人

组织人事股负责人

党建工作股负责人

办公室负责人

纪检组负责日常工作副组长

联络员:鲁心怡   法制股

邓  琼   组织人事股

程邦雄   党建工作股

蔺儒兰   办公室

李晓波   纪检组

成  员:办公室、法制股、纪检组、组织人事股、党建工作股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督办市税务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工作组关于数电发票的决策部署和任务安排;制定京山市数电发票督导工作方案、“一户式”信息归集和网格化服务管理督导工作专项方案;围绕数电发票推行工作,开展专项督导,督促各职能组和下级税务机关落实工作任务;制定数电发票专项绩效考核方案,组织开展绩效考核;统筹协调党委纪检组开展专责监督,严肃查处数电发票推行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强化数电发票重点环节内部管控,建立风险触发、应对、监督机制,不断优化内控功能,完善内部快反指标清单,有效发挥内部快反机制作用;统筹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类涉税风险问题;主动发挥派出机构优势,运用“一户式”信息归集开展日常督审,对工作落实情况、内部管理风险较大区域和事项进行定向督审,开展“一案双查”,对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三、推进步骤

根据省局下发的数电发票推广上线工作参考手册部署:

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为准备、预备开票阶段。第一,开展身份平台、电票平台数据清理,高质量按时完成省局下发的数据清理任务。第二,组织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电票平台、身份平台、智税撑平台、征纳互动服务等系统的师资培训工作,组建本单位的师资团队开展内部培训。

2023年6月1日起为正式推行阶段。根据省税务局确定的对象,选取数电发票“全链通”试点纳税人,并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辅导。

2023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总结数电发票“全链通”推行工作,整理并归档实施的过程文档。

四、重点任务

(一)准备及预备开票阶段

1.成立工作组。根据省市局要求成立数电发票工作组。下设综合宣传组、系统保障组、技术实施组、风险管理组、纳税服务组和监督内控组6个职能组,按照时间节点,统筹推进工作。各职能组根据各自职责制定专业化工作实施方案。(负责:综合宣传组;时间: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

2.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全市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负责:综合宣传组;时间:2023年4月30日前)

3.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为数电发票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环境。(负责:市局工作组组长、办公室;时间:2023年6月30日前)

4.深入开展调研。深入到办税服务厅和税源管理部门,深入调研纳税人、一线税务干部对数电发票的认知及疑惑;深入了解企业用票情况,摸清底数,甄别类型。(负责:综合宣传组、纳税服务组、系统保障组、技术实施组;时间:2023年6月30日前)

5.建立两项制度机制。建立数电发票工作组内部协作机制。建立工作组之间、职能组各部门之间的定期例会制度,共同协商解决数电发票工作中的问题,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数电发票工作组在准备期,定期碰头研究会商有关工作。落实工作日报制度。建立纳税人疑难问题及时响应机制,确保有人响应、有人落实、有人反馈。(负责:综合宣传组;时间:2023年6月底前)

6.检查确认系统准备。在前期联调测试基础上检查确认数电发票涉及的系统版本及参数设置,确保系统配置不再变更。严格按照税务总局授权的启动时间,检查确认纳税人数电发票申领、开具、接收、查询、勾选、下载等功能是否开启。在扩围准备期间,持续监控系统内是否有异常数据产生,不得擅自对系统进行测试调整,杜绝任何违规测试操作。组织开展网络、服务器、存储、安全等各类软硬件环境的全面检查和系统稳定性评估。及时根据税务总局后续发布的系统补丁和调整内容,完善各系统业务功能设置。(负责:技术实施组;时间:2023年底前)

7.分类开展培训。在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工作培训基础上,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持续深化对所有税源管理人员、办税服务厅全体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确保熟练掌握数电发票上线工作有关的政策规定、服务事项、操作流程和管理要求。重点培训数电发票的公告文件、政策解读、操作指南、“一户式”任务分配、业务流程及对外口径等。要加强对试点纳税人的政策宣传辅导,帮助引导纳税人规范操作应用。(负责:综合宣传组、纳税服务组;时间:2023年底前)

8.开展宣传辅导和咨询。统一制作专题宣传辅导产品,利用办税服务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纳税人学堂等渠道,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辅导和分类指引,帮助纳税人正确认识数电发票、逐步接受数电发票、积极使用数电发票。收集梳理各地上报的热点问题,明确解答口径。配齐配强相关咨询岗位人员,有效应对数电发票推行后可能带来的咨询量激增压力。(负责:综合宣传组、纳税服务组;时间:持续开展)

9.丰富咨询解答渠道。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方式面向纳税人开展专题辅导。设立数电发票12366咨询专线,科学调配服务资源,确保专线畅通。掌握本地区纳税人接受数电发票情况,对首次开具、接受数电发票的纳税人,实施网格化精准管理和服务,通过多种渠道有针对性地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负责:纳税服务组;时间:持续开展)

10. 做好电票平台的宣传服务。在办税服务厅设立专岗,为有需要的纳税人提供面对面的宣传、辅导和答疑,提供操作指南,第一时间消除纳税人疑虑。(负责:纳税服务组;时间:持续开展)

(二)开票阶段

11. 确定纳税人。遵循纳税人自愿原则,确定首批使用数电发票纳税人。(负责:纳税服务组;时间:持续开展)

12. 开具数电发票。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顺利开具数电发票,受票方顺利接收数电发票。(负责:纳税服务组;时间:持续开展)

13. 纳税申报。开具和收用数电发票的纳税人正常准确申报,收用数电发票的出口退税纳税人正常办理出口退税。(负责:纳税服务组;时间:持续开展)

14. 开票辅导。在办税服务厅设立数电发票咨询辅导专岗,配备相关系统辅导设备,对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使用数电发票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辅导和答疑。(负责:纳税服务组;时间:持续开展)

15. 防范舆情风险。加强舆情监测,紧盯可能产生的各类舆情焦点,及时有效应对。(负责:综合宣传组;时间:持续开展)

16. 加强虚开风险防控。加强数电发票虚开风险研判,建立适应数电发票新特点、新趋势的风险指标和应对机制。(负责:风险管理组;时间:持续开展)

17. 防范内部管控风险。结合风险梳理研究结果,制定内部控制风险防控措施并完善内部快反指标清单,实现风险源头管控、操作全程留痕、过错实时发现,有效提升内控管理水平。(负责:监督内控组;时间:持续开展)

18. 开展跟踪督导。建立督导制度,围绕数电发票工作,对总局数电发票工作组有关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任务安排开展督导,督促各职能组和各部门落实工作任务。(负责:监督内控组;时间:持续开展)

(三)总结阶段

19.开展总结评估。认真总结推行数电发票“全链通”工作成效,梳理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形成京山经验,按要求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局。(综合宣传组负责;时间:按照上级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行数电发票“全链通”是省政府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的重要部署,是税务部门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的重点任务,是提升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更是顺应纳税人期盼的民心工程。全体税务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紧扣工作实际,精心谋划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数电发票推行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研究、亲自抓落实。分管局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形成合力,全面推进数电发票“全链通”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实施方案,做到对标对表、压茬推进。

(三)密切协作配合。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大局意识,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紧密协作,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充分预估数电发票推行对纳税服务保障、系统运行等工作带来的压力,及时处理推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四)持续总结改进。要严把进度关、质量关,按步骤、时限、节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认真分析总结数电发票推行情况,持续改进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总结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