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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合同里隐藏不少税收信息,专家提醒要细

注意!合同里隐藏不少税收信息,专家提醒要细

2019-05-01 10:13 浏览:387 次
最近一段时间,增值税税率降低引起了企业和社会的广泛关注。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梳理合同、加强合同管控成为近期各家企业财税负责人的工作重点之一。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有关专家分析,合同里隐藏着不少税收信息,公司管理层和各相关部门应该共同重视,认真对待,绝对不能一签了之。否则,很可能会潜藏不少税务风险。



现象:面对税率调整,不少企业适应起来很从容
  
  记者在采访中明显地感受到,面对此次增值税税率下调,一些企业财务人员显得十分从容,相关工作推进得有条不紊。深入了解之后才知道,这些企业签署的交易合同里都有“秘密”。
  
  4月1日前后,与有些企业财务团队忙得焦头烂额不同,中国德力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西)税务部经理李晓丽与她带领的团队,按部就班地进行了相关调整,为迎接增值税改革做好了准备。原来,在德力西集团及下属子公司签订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李晓丽及其团队就一直参与其中,并高度关注合同中的涉税条款。由于对企业经销合同中的涉税问题约定得比较明确,她只需按部就班地合规办理各项涉税业务,就能轻松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不用花费精力“事后灭火”。说到这里,她脸上洋溢着自信的笑容。
  
  在这方面,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诺流体)财务经理徐冰慈很有体会。她的经验是:加强合同中的涉税条款管控,能帮助企业有效享受减税降费红利,避免合同纠纷。据她介绍,力诺流体与供应商签订的经济合同中,均明确了增值税税率,并明确约定:在税率调整政策发布前已经签订了采购合同,但4月1日后交付并开具发票的,按原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徐冰慈说,由于加强了采购合同中涉税条款的整体把控,力诺流体与供应商顺利地进行了结算,减少了沟通成本,有效避免了合同纠纷。
  
  对于合同控税,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也十分重视。该公司财务部税务管理总经理潘建秀告诉记者,作为一家大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者,近年来,她和她的团队十分关注政策的最新变化。鉴于税收政策调整会给企业带来一系列重要影响,正泰从年初起就在合同中写明保障性条款:“如因国家税制改革引发增值税税率变化,本合同应适用调整后最新税率,合同原约定的价格不因税率变化而改变。”
  
  对此,北京华政税务师事务所总监仉喜林分析,实务中,合同具体怎么签,涉税条款如何约定,将对企业税负产生直接的影响。举例来说,合同总价款在经济合同中的体现往往有两种方法——“含税价”和“不含税价”。前者在缴纳印花税时的计税依据,是含增值税金额的合同总价格,即增值税金额需要缴纳印花税;后者在缴纳印花税时的计税依据则是不含增值税的合同金额。因此,利用合同的具体涉税条款,能帮助企业合理降低税收负担。“重视合同控税的企业,在任何税种的改革中,都相对更从容一些。”仉喜林说。
  
分析:重视合同管税,有利于合规控制税收成本
  
  合同中的涉税条款,对企业的税收将产生重要影响。在这方面,税收筹划专家肖太寿有着深入研究,近年出版了多部有关合同控税的专著。
  
  肖太寿说,经济合同决定了企业的业务流程,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以及发票开具等各个细节,将影响企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而决定企业的账务处理方式和税务处理方式。所以,对企业来说,企业的税收,不是财务做账做出来的,而是做业务做出来的。合同签对了,不仅能实现节税的目的,而且能有效控制税务风险。
  
  肖太寿举例说,比如房地产企业常会发生的从电梯生产企业购买电梯和安装服务。对这些企业来说,签订合同的方法不同,税负可能会存在差异。常见的方法是,电梯生产企业与房地产公司签订一份合同,并在合同中分别注明电梯设备价、电梯安装服务价。在这种情况下,电梯生产企业可分别核算电梯设备价款和设备安装价款的销售额,分别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和3%的征收率。
  
  实践中,企业还可以采用两种方法。一种方法是:双方签订两份合同,即一份电梯销售合同和一份电梯安装服务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电梯设备价款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安装服务价款适用3%征收率。另一种方法是:双方仅签订一份合同,且合同价款中包含了安装费用,并未分别明确电梯价和安装价。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企业可获得电梯生产企业依照合同总价款,按13%税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合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几种方法一对比就知道,在合规的前提下,哪种方法更节税。”肖太寿说。
  
  对此,协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税务高级总监汪道平也深有感触。他说,合同中的各个细节,都可能对企业的税收产生重要影响。以股权收购为例,企业要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需要满足“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50%,且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等条件。实操中,有的企业在交易过程设计中,征求了税务部门的意见以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可在合约拟定中却忽视了税务审核,对支付对价比例和方式作了修改,最后,因为体现在交易合约中的现金支付等非股权支付对价超过了15%,不能满足特殊性税务处理的硬性条件,股权收购的税收成本因此大幅增加。
  
  “收购和并购合约中的税费承担条款尤其要高度重视。”汪道平说,在交易进行之前,如企业对交易数据测算有误或未考虑到某些重要因素,很有可能导致税收成本偏离预期,进而导致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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