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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本《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

最新版本《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

2020-04-22 19:22 浏览:542 次
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
(2020年3月版,4月20日更新)
前言
为方便纳税人掌握发票政策、规范发票开具,根据截至2020年3月31日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更新了《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本指南适用通过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通用机打发票、定额发票、门票、客运票等发票的开具,及其他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通过海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查询找我”栏目之“查询找我”模块,或海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首页“公共服务平台及发票系统2.0版”专栏,可查看本指南文本。

第一章 增值税发票种类
第一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二节 增值税普通发票
第三节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第四节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第二章 增值税发票开具基本规定
第一节 纳税人自行开具发票
第二节 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第三章 增值税发票开具特殊规定
第一节 特别项目
第二节 货物销售
第三节 交通运输服务
第四节 建筑服务
第五节 金融服务
第六节 现代服务
第七节 生活服务
第八节 销售不动产及不动产租赁
第四章 增值税发票开具相关惩戒规定
第一节 行政处罚
第二节 刑事责任
第三节 其他惩戒措施
第五章 增值税发票的查验

第一章 增值税发票种类

  

第一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三联版和六联版两种。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买方扣税凭证;第三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六联。

第二节 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两联版和五联版两种。基本联次为两联: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三联。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分为两种规格:57mm×177.8mm、76mm×177.8mm,均为单联。

  

  经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可通过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开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由省税务机关统一招标采购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中标厂商印制,并加印企业发票专用章。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的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冠名发票印制费结算问题的通知》(税总发〔2013〕53号)规定,与发票印制企业直接结算印制费用。

三、电子发票

  

  电子发票指按照税务机关要求的格式,使用税务机关确定的开票软件开具的电子收付款凭证。电子发票有两类票面样式: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