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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知身边小伙伴:2020年发票管理事项有这些新变

周知身边小伙伴:2020年发票管理事项有这些新变

2021-01-07 20:44 浏览:386 次

周知身边小伙伴:2020年发票管理事项有这些新变化!

2020年,税务总局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出台一系列发票便利化管理新规,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提升纳税人获得感。具体有哪些,一起来看看。

2020年2月1日起

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均可选择自开专票

2020年2月1日起

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有新规

2020年3月1日起

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

2020年5月6日起

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多次通行 一次汇总”

2020年12月21日起

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具体内容:

  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其中,宁波、石家庄和杭州等3个地区已试点纳税人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受票方范围扩至全国。